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汽车租赁、汽车用品、汽摩配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制冷设备、润滑油、商用车及就座以上乘用车、音响设备、照明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从事汽车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询问等; 注: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应予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事项,反映公司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公司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公司民事权利本领和做法本领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
Time:2024年04月12日 17:58:04 Read: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