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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租借的车抵押给别是非法处置了出租人的财产除非经出租人同意否则无效,还构成对出租人侵权。
2、车辆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物权法180条),既不能对抗汽车的所有者
3、构成民事侵权事件;你朋友没有所有权无权对租借的汽车行使处置权利
4、抵押最终会被出租人申请法院撤销。
5、补救办法就是及时汇报出租方通过法律手段把车要回,或者另行提供担保把汽车换回来
这属于民事争议,公安局一般不会做处理。就对方的无权处分行为,建议通过民事诉讼,由法院执行庭替您追回。
任何的抵押物都必须要有所有权才行,你朋友不要说没有所有权甚至连使用权都没有,他怎么抵押?现在即使他已经抵押出去了,因为以上的原因,该抵押手续或者说抵押的协议是无效的(你朋友的抵押双方都是法盲)
能否说的具体点,不太明白这个问题的意思?如果是问汽车被抵押该如何查,那应该去车辆登记机关一般是车管所,如果说立案是指什么的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还是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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